“都周五晚上了,你們怎么沒休息,還在檢查啊!”
近期,廈門高速執法支隊同安中隊當班執法人員在同安收費站開展錯峰錯時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一輛閩D牌照網約車運載了兩名計劃到廈門某酒店的乘客。駕駛員梁某雖然出示了該車的道路運輸證,但是卻無法提供自身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這個證件,平臺公司正在協助報名辦理中……”梁某小聲嘀咕道,于是,才有了開頭那一幕。
經執法人員進一步調查取證,得知該駕駛員當日已通過某平臺完成數筆訂單、收入200余元,確認駕駛員梁某涉嫌“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違法行為。因梁某已無法再完成該趟次工作,現場執法人員協同駕駛員向乘客做解釋說明后,梁某自行承擔了乘客另乘車輛去往目的地的相關費用。
“你須限期前來接受調查處理,在取得相應證件之前,不得再從事網約車經營。”執法人員對梁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告知其在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之前,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就是違法行為。(張曉玲 章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