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福建省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權益保護條例》新聞發布會舉行,發布會上,福建省工信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許永西介紹了新修改后的《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權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立足福建實際,積極回應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關于保護合法權益期盼的現實需求,旨在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振企業與企業經營管理者發展信心,促進福建企業高質量發展。
新聞發布會現場
據介紹,《條例》的修改,是福建企業界的一件大事,將為今后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提供更加精準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
據悉,修改后的《條例》共四十條,重點突出五個方面的亮點。一是鼓勵守正創新,突出福建特色。本次修改將傳承弘揚福建企業家精神、創新發展“晉江經驗”以及保護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合法權益等方面的最新實踐成果寫入條例,鼓勵和支持各類所有制企業創新創造和發展壯大;二是優化營商環境,激發企業活力。《條例》明確,要持續優化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政務環境,精準制定實施企業支持政策,完善政策執行方式,及時回應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權益訴求,幫助解決企業生產經營困難;三是強調公平競爭,提振發展信心。《條例》著力保障各類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明確在制定規劃政策、實施行政管理、開展項目合作等方面,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設置或者變相設置不平等的條件或者標準;四是強化工作機制,鑄就“護企之盾”。《條例》建立起政府主導的工作協調機制,通過整合相關部門的職責和力量,明確責任主體,形成工作合力,并通過統一的政務服務平臺,完善企業維權投訴、舉報機制;五是強化權益保護,回應社會關切。《條例》堅持問題導向,對侵害企業和企業經營者合法權益較為普遍、反映強烈的違法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
許永西表示,《條例》頒布實施后,福建省工信廳作為立法牽頭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大力推進《條例》貫徹落實,細化責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進一步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陳暢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