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福建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福建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正式實施新聞發布會,介紹《福建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實施的重要意義、主要內容和亮點并回答問題。
發布會現場 張曉玲 攝
今年1月,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福建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下稱《預案》)。會上,福建省氣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吳德輝表示,該《預案》的修訂出臺,是福建氣象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也是氣象防災減災領域的一件大事。
據悉,《預案》的實施將進一步健全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聯動機制,推動全省各級黨委政府進一步明確氣象災害防御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落實落細氣象災害防范應對措施。為全面提升福建氣象災害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實現福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預案》包括總則、組織體系、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恢復與重建、應急保障、獎勵與責任追究、預案管理、附則等九個章節?!额A案》明確提出,建立健全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聯動機制,加強地區、部門間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協調配合,使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范有序、運轉協調。
《預案》按照分級管理、屬地為主的原則,根據不同災害的特點,明確了省、市、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體系,強化了各級人民政府統一指揮職責,細化了相關部門應急處置職責分工,增強了《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預案》依據相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主動適應防災減災救災指揮決策的需要,不再對氣象災害預警等級和應急響應采用顏色標示,避免與預警信號顏色混淆,同時完善了氣象災害預警標準。(張曉玲 彭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