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福建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惠企利民政策”系列新聞發布會(第二場:《福建省建設全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實施方案》),介紹了該《實施方案》的有關情況。
發布會現場 邵晴 攝
近日,福建省政府制定印發的《福建省建設全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這是福建當前及今后一段時間深化林改的重要指導文件。福建省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林旭東表示,《實施方案》明確建設全國林改先行區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具體提出建設先行區的十大舉措:
在推進“三權分置”上先行,重點是在林地延包、林地流轉等方面先行;在優化林權管理上先行;在推進規模化股份制經營上先行,重點是在培育新型林業經營主體、鼓勵探索林票和股份合作經營等方面先行;在推進森林可持續經營上先行,重點是在優化公益林布局、開展非重點區域天然林撫育和復合生態修復、實施全省森林質量精準提升、探索林業經營管理制度等方面先行;在創新采伐制度上先行,重點是在實行林木采伐限額5年總控、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齡限制、實行告知承諾方式審批、探索按面積批準采伐人工商品林等方面先行;在發展綠色產業上先行,重點是在扶持培育綠色富民產業、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加強集體林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先行;在完善生態補償機制上先行,重點是在健全公益林補償、天然林停伐管護補助制度等方面先行;在拓展林業碳匯上先行,重點是在健全監測體系,引導參與碳中和,穩步推進開發與交易等方面先行;在推進林業金融創新上先行,重點是在引導金融機構加強林業信貸支持、財政加大林業貸款貼息資金保障等方面先行;在推進提升管理服務上先行,重點是在健全林長制、強化行政審批服務、加快智慧林業建設等方面先行。(邵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