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燈’為按時推進,‘黃燈’為臨期預警,‘紅燈’為逾期警示。從今年開始,每個月都要對所有養護工程項目實施“紅黃綠”亮燈提醒機制,進一步壓實壓緊責任,推動項目快速高效落地。”在近期召開的重點工作調度會上,泉州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主任盧海東再次強調。
在年初的養護工程項目調度會上,泉州市公路中心對2024年度91個養護工程項目實行“紅黃綠”亮燈提醒機制,聚力項目攻堅,督促項目應開盡開、快上加快,助推項目建設提速。
為效率亮燈。按照“早謀劃、早實施、早完成、早驗收、早結算”五早原則,泉州市公路中心印發《專項養護工程節點完成時間計劃表》,對各分中心養護工程進度管理實行“紅黃綠”亮燈提醒機制,將“事后晾曬”轉變為“前置亮燈”,提前預判各個環節工作完成進度,改變以往出現問題才倒查原因的做法,倒逼進度、倒逼落實,營造全過程“賽馬比拼”的濃厚氛圍,提高養護工程項目實施效率。
為警示亮燈。每個月的養護工程項目亮燈情況將在月底以正式文件印發,并在每個月的重點工程調度會上進行通報。3月份,有76個項目亮綠燈、1個項目亮黃燈、14個項目亮紅燈,亮紅燈原因多為建設進度滯后。按照文件要求,市公路中心對未按期完成施工和監理招標、未按期開工、進度嚴重滯后等情況進行重點提醒警示:1次“紅燈”警示的,由責任單位分管領導在會議上進行說明;2次“紅燈”警示的,由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在會議上做出說明。亮燈提醒成為一劑強效的“清醒劑”,給項目相關人員時刻敲響警鐘,營造主動擔當、積極作為的良好風氣。
為責任亮燈。通過“紅黃綠”亮燈提醒機制,把項目建設進展情況與專項督導、績效考評結合起來,形成“三位一體”聯動機制,增強項目建設的工作合力。泉州市公路中心組成聯合督導小組,按照各分中心報送的項目節點完成時間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養護工程項目進行專項督導、考核;綜合運用重點督導、通報、約談、提醒等手段,對責任不落實、項目推動不力、進度嚴重滯后的單位或個人進行嚴肅問責;年度養護工程完成情況納入干部年度考核、單位績效評定及年終養護工程考評,讓項目相關人員“紅紅臉”“出出汗”,產生危機感,做到不敢慢、不能慢。泉州市公路中心聯合督導小組全流程跟蹤、評估、推進,倒逼主體責任落細落實,督促養護工程項目按任務計劃要求推進,滅紅燈、亮綠燈,為項目早開工、早建設、早達效提供堅強保障。(鄧玲燕 張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