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平市建陽區城市管理局針對居民小區垃圾分類情況進行聯合檢查時發現,陽光金座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存在未按要求建立垃圾分類管理制度、未能切實落實主體責任等問題,隨即檢查組責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當檢查組對該小區進行“回頭看”時,發現垃圾分類問題仍未整改到位。在完成取證等相關流程后,5月20日,區城管局依據《福建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對該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作出1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這是建陽區開出的首張生活垃圾分類罰單,進一步推動垃圾分類工作走深走實。
區城市管理局環境衛生服務中心副主任江璐介紹道:“我們開罰單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警示和教育,督促物業管理責任人自覺履行法定義務,不斷提升物業小區垃圾分類工作時效和分類亭投放點的精細化管理水平。”
據了解,為了增強垃圾分類實施效果,區城市管理局加大對轄區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的檢查力度,不斷督促物業企業落實分類責任,抓好常態化管理。
凱旋城小區新都物業現場經理王金生說:“我們按照區城管局的要求,對各種垃圾進行分類,分類完進行垃圾臺賬管理、垃圾系統消毒等工作,還入戶對業主進行垃圾分類宣傳。”
江璐表示:“下一步就是要切實的分出四類垃圾,進行分類的投放、收運和處置。現在已經有許多小區能夠把廚余垃圾單獨分類出來,我們也有專門的有資質的公司上門進行收運和處置。垃圾分類工作任重道遠,需要每一個公民的參與,才能把這項工作做好。”(江潔 張少杰 朱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