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德市自然資源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聯合印發《寧德市品質化住宅項目規劃建設管控要求(試行)》,分別從品質化住宅的內涵、適用范圍、設計要求、優化管控、實施期限等方面提出十七條管控措施,旨在提升人居環境品質,讓住宅建筑與山水城市格局相生共融,推動“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邁進,促進生態城市建設、豐富城市景觀、推動房地產行業實現綠色轉型和高質量發展。
《管控要求》對品質化住宅進行了明確定義,并詳細規定了其規劃建設要求。品質化住宅項目更加注重空間布局、綠化景觀和公共服務設施等內容的完善,以滿足市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在戶型方面,要求以改善型大戶型為主,同時對套型建筑面積、層高、戶型設置等進行了明確要求;在公共服務設施方面,要求配建城市社區嵌入式公共服務空間及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共享餐廳、共享會客廳、黨群活動、體育健身、文化休閑、兒童游樂、家政便民等公共服務內容,以滿足居民多樣化的生活需求;在景觀綠化方面,強調了戶屬空中花園和開敞式公共休閑綠化平臺的設置要求。此外,《管控要求》還對住宅區的交通組織、架空空間、建筑立面、綠色低碳、建筑控制、日照管理、容量控制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并強調了物業管理和批后監管的重要性,以確保規劃要求的有效執行。
此次《管控要求》的出臺,將為寧德市品質化住宅項目的規劃建設管理提供有力指導。下一步,寧德市自然資源局將會同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門在具體項目中落實《管控要求》規定,促進城市住宅項目品質提升,構建更加宜居、美好、綠色低碳的居住環境。(鄭丁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