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更好地發揮金融業服務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功能作用,促進福建省養老金融工作高質量發展,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福建監管局結合轄區實際,印發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福建監管局關于促進養老金融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閩金辦發〔2024〕7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著力發揮金融監管部門、行業協會、行業學會和金融機構專業優勢,凝聚破題攻堅合力,譜寫養老金融大文章的“福建答卷”。
《指導意見》共二十一條,主要包括以下六部分:
一是在明確養老金融內涵的基礎上,闡釋做好養老金融工作對貫徹國家戰略、滿足人民需求、促進福建省社會經濟繁榮穩定和實現金融業自身發展的積極影響,引導金融機構充分認識促進養老金融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
二是確定助推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強化養老產業發展的金融支持、完善“老年友好型”金融消費環境三大工作重點,明確“以人為本、問題導向;統籌規劃、多元推動;因地制宜、改革創新;加強引導、防控風險”四大工作原則,制定短期目標與長期規劃,對福建省養老金融高質量發展提出遠景要求。
三是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大力推動個人養老金試點發展,積極開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業務,加強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商業養老金等養老金融試點業務發展,并提出建設全省個人養老金服務專區、搭建行業性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對接交流平臺等創新舉措,提升養老金金融供給質效。
四是強調集合行業智慧優化養老產業金融發展的政策環境,建立符合養老產業特點的信貸管理機制,加大資源投入,增強對養老產業鏈的信貸支持,提供“陪伴式”金融服務,并通過推進“險資入閩”增強保險資金對福建省養老產業的直接投資支持,補齊養老產業金融發展短板。
五是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根據客戶多樣化個性化需求豐富養老金財富管理產品與服務,提高涵蓋養老、健康、長期照護等價值實現方式的養老金融消費產品供給質效,根據老年客戶能力和習慣改進線上、線下服務方式,并爭取推動提高銀齡安康老年人意外險和公辦養老機構責任險的統籌層次,促進養老服務金融加快發展。
六是對銀行保險機構、行業協會、行業學會和轄區各監管分局開展養老金融工作過程中的組織保障、政策支持、調查研究、專項宣教提出了基本要求,建立養老金融、養老產業金融監測指標體系和報告制度,并明確了加強消費者保護的基本安排。
《指導意見》同時要求增強對閩臺養老服務合作項目和臺胞落戶的金融產品、服務支持。
《指導意見》的發布,有利于確定推進福建省養老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工作重點,推動行業、社團組織和轄區各級金融監管部門三方明確職責定位、制定發展規劃、確立工作機制、發揮功能優勢、形成發展合力,通過提高福建省金融機構養老金融工作質效,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進金融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以金融高質量發展助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福建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