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民群眾個人財富的持續增長,公眾對于投資理財的需求快速增長,面臨的選擇也日益多樣化,與此同時,遇到非法集資的風險也相應增加。那么該如何辨別非法集資呢?以下是非法集資的幾種常見手法:
一是承諾高額回報。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不法分子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在集資初期,非法集資人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后,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人遭受經濟損失。例如某公司通過許諾高額利息并幫助還款,向不特定人群收集大量信用卡并套現,后續該公司資金鏈斷裂,無法償還信用卡以及利息,投資者在發現自身負債幾十萬后紛紛報警。2023年5月,當地公安機關立案查處,該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共計2億元,造成損失0.8億元。
二是編造虛假項目。不法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產業政策、開展創業等幌子,編造虛假項目,甚至組織免費旅游、考察等,騙取社會公眾信任。例如某縣果蔬專業合作社2013年1月在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設立14個分社,企業類型為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審批經營范圍為:為本社成員提供化肥、農藥、農地膜、種子、苗木、大棚材料的購菜,果蔬產前、產中、產后技術,信息服務及產品銷售。該合作社成立后,在未經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審批同意的情況下,以資金互助、土地托管、糧食存兌形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用于償還個人債務和消費等,造成1.16 億余元不能兌付。
三是以虛假宣傳造勢。不法分子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從聘請明星代言、名人站臺,到各大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發布廣告、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雇人廣為散發宣傳單、進行社會捐贈,以多種方式制造虛假聲勢。例如有非法機構、平臺打著“解債”“平債”等名義,宣稱對信用卡、網貸等個人信用債務提供“解債”服務,承諾收取咨詢服務費、履約保證金后,通過以物抵債、現金分期等方式實現債權、代償債務。此類機構并不審查債權債務關系真實性,也不采取任何解債措施,本質上是拆東墻補西墻的“龐氏騙局”。此類機構以“具有央企、國企背景”“提供等額資產保障”為噱頭,通過線上線下渠道虛假宣傳,甚至設立仿冒銀行的營業網點誤導公眾,達到快速擴張吸收資金的目的。
四是利用親情誘騙。部分非法集資參與人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有時會采取類傳銷的手法,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系,編造自己獲得高額回報的謊言,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集資規模不斷擴大。例如大學剛畢業的小明(化名),通過簡單面試就入職某財富投資公司,上班后先是接受了公司10天培訓,然后開始了非法吸收社會公眾存款的“市場開拓”之路。此外,他還通過朋友圈“炫富”、打電話、發微信、聚會等形式,動員親朋好友到自己所在公司投資,宣稱公司有價值數千萬元的貴金屬做資產擔保,許諾支付月息4%、年息48%的高額收益。通過打感情牌,上崗后的短短半年時間。小明共吸收48人投資存款40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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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于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