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移動支付的普及,不少地方出現了銷售環節不需要人工參與的情況下采用物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全自動完成商品銷售過程的零售商店。
當前,利用自動技術實現無人銷售食品的經營愿望和市場需求越來越多,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積極支持新業態新模式食品零售行業健康發展,激活消費市場,福建省市場監管局于10月17日制定了《福建省無人售貨商店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指南(試行)》。
《福建省無人售貨商店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指南(試行)》的出臺將進一步推動無人售貨商店食品經營者的主體責任落實,促進新興食品零售行業規范發展。
《福建省無人售貨商店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指南(試行)》規定福建省無人售貨商店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適用本《指南》,對無人售貨商店進行了定義。明確無人售貨商店銷售食品的范圍原則上應為預包裝食品(含特殊食品),無人售貨商店食品經營者只需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即可開展經營活動;明確了無人售貨商店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禁止銷售的食品負面清單,食(貨)物擺放、溫濕度控制等安全要求,特殊食品銷售規范,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和事故處置方案,鼓勵使用福建省“一品一碼”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統;制定了無人售貨商店食品安全監管規范,要求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將無人售貨商店納入食品安全日常監管范圍,加強對其經營的食品進行監督抽查,同時積極應對投訴舉報,依法查處違法行為。[責任編輯:彭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