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安辦印發《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審流程》(以下簡稱流程),對自評、申請、評審、公示公告等程序進行規范,并建立省級小微企業標準化建設流程平臺,應用信息化手段規范評審流程。
《流程》明確了我省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流程,其中自評階段要求企業自主開展標準化建設,并在“福建省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上完成自評信息登記;申請階段要求企業向所在地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或其委托的組織單位提交評審申請;評審階段要求評審單位(或專家)開展評審工作,并上傳《評審報告》;公示公告階段要求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向社會公示公告為“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有效期為3年。《流程》還對期滿復評、撤銷等流程操作進行了規定,對自評、申請、評審等程序涉及的系統表單進行了細化,統一了表格樣式。
據介紹,這是福建省首次建立省級小微企業標準化建設流程平臺,并簡化小微企業標準化創建清單。為補短板、強弱項,該《流程》要求企業在申請階段提交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運行證明材料,并將其作為企業標準化創建的核心要素內容,以推進雙重預防機制在企業有效開展,以促進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
福建省小微企業數量眾多,受自身發展水平制約,技術裝備落后、人員不足、管理素質不高等問題,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總體推動較緩。為督促、引導小微企業積極創建標準化,福建省應急管理廳在進一步研究和借鑒泉州市、廈門市等小微企業標準化定級實施辦法的基礎上,出臺了該《流程》,將有效推動小微企業標準化創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