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長樂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制定《福州市長樂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并于2023年3月24日印發。
《福州市長樂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明確了區57類專項應急預案牽頭編制部門和10項應急保障工作牽頭協調和支持部門;《福州市長樂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作為該區防范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總綱,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突發事件防范應對作出整體性制度安排,構建了總體預案管原則管方向、專項預案管具體管操作的預案架構體系。
下一階段,長樂區相關職能部門將根據《福州市長樂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編制原則,進一步編制及修訂部門預案和專項預案。隨著專項預案的修訂完善,對全面提高我區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提升區應急管理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