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關于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的重要部署,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維護公平有序市場環境,加強福建省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總體謀劃和整體推進,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日前,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開展2023年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于2023年4月至12月組織開展2023年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執法行動,聚焦重點問題,緊盯重點時段,查處重點行為,以公正監管保障公平競爭,促進經濟發展。
《通知》指出,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經濟工作會議要求,按照全國、全省市場監管工作會議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問題導向,深刻把握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和競爭監管規律,貫徹市場監管總局“講政治、強監管、促發展、保安全”工作要求,圍繞省委“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部署,強化政治引領,深刻把握新時代反不正當競爭監管規律,以公平競爭監管執法為主線,充分發揮公平競爭政策基礎作用,持續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不斷增強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合規能力,有力有序推動公平競爭治理,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助力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充分發揮反不正當競爭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多措并舉嚴管競爭失序,保護創新促進發展,激發市場主體競爭活力,規范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推動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超越。
《通知》規定,各地要結合實際,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要產品,聚焦互聯網、財商教育、醫藥購銷、餐飲旅游等社會關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領域,整治普遍性、行業性問題。立足職能、主動作為,依托有關牽頭部門開展的民生領域“鐵拳”行動、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穩價保質、規范醫療美容市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不正之風、數據安全、知識產權行政保護、網絡市場監管等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執法行動,以查處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為重點,為數字經濟發展保駕護航,以規范民生領域營銷行為為重點,全面促進消費提質升級,以保護企業品牌和信譽為重點,促進商品和要素高效流通。依法嚴厲查處妨礙公平競爭,影響經濟運行效率和質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力爭查處一批大要案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強化以案釋法,努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緊盯網絡經濟發展新趨勢,加大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執法監管力度,提升執法監管水平,促進技術創新進步。
1.重點查處網絡直播中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查處直播帶貨中利用水軍“刷彈幕”“刷好評”“刷點贊”“刷關注度”“刷交易量”等方式,營造虛假人氣或者虛構成交量等行為。查處通過虛構劇情、演繹話題等方式,對商品功能功效等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
2.重點查處新型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查處利用關鍵詞聯想、設置虛假操作選項等方式,設置指向自身產品或者服務的鏈接,欺騙或者誤導用戶點擊的行為。查處非法獲取、使用其他經營者合法持有的商業數據,擾亂公平競爭秩序的行為。
3.重點查處刷單炒信行為。查處通過網絡紅人、知名博主分享虛假消費體驗、發布“精致好評”或同質化好評等,制造虛假口碑、誘導消費的行為。嚴查組織刷單炒信、數據注水等對交易信息、用戶評價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幫助行為。依法打擊以返現、紅包等方式利誘用戶作出指定評價、點贊、定向投票等行為。
順應各類新型消費發展趨勢,聚焦群眾反映集中的問題,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升消費信心,為擴大和恢復消費營造良好環境。
1.加強對新型商業營銷行為執法監管。嚴查將“消”字號產品作為藥品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以“基因檢測”等新技術為噱頭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查處利用各類論壇、會議、義診等方式,推銷“保健”、投資理財、養老服務等產品的行為,對近視防控產品、兒童化妝品等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查處財商教育機構虛構講師資歷、夸大投資收益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冒牌消防培訓機構假借授課名義兜售消防產品的行為。
2.打擊商業賄賂違法行為。對醫藥購銷、醫療設備采購、裝飾裝修、餐飲旅游等重點行業商業賄賂行為保持高壓態勢。緊盯研發、生產、銷售、流通等關鍵環節,查處通過賄賂手段謀取競爭優勢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假借科室宣講會等名義,向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給付利益、維護關系的行為。嚴查假借捐贈、科研合作、試驗推廣等形式捆綁銷售藥品耗材實施商業賄賂等行為。
3.規范有獎促銷行為。查處有獎銷售活動中信息公示不明確的行為,查處謊稱有獎、虛構中獎名單等虛假有獎銷售行為,查處抽獎式有獎銷售獎項超過法定限額的行為。對利用有獎銷售形式,誘導消費等影響消費者理性決策的營銷行為,加大規范力度。
聚焦商業秘密、品牌標識、商業信譽等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保護,激發企業創新活力,促進公平競爭,提高市場運行效率和質量,推動建設統一大市場。
1.加強商業秘密保護。加大對科技型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各類企業商業秘密的保護力度。圍繞高新技術、制造業等重點行業,關注涉密區域管理和信息傳輸等重點環節,查處通過盜竊、電子入侵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商業秘密行為,查處通過頻繁跳槽、設立同類型公司、售賣數據等侵犯商業秘密行為。
2.加強商業標識保護。保護知名企業、名優產品的名稱、字號等標識,嚴查蹭流量、搭便車等仿冒混淆行為。打擊在農村、城鄉結合部等地區,生產、銷售仿冒混淆涉農產品行為。查處仿冒應用軟件圖標、網站頁面設計、網絡游戲角色名稱和虛擬人物形象等,誤導消費者的新型混淆行為。
3.加強企業商業信譽保護。保護企業的商品聲譽、商業信譽,查處利用“黑公關”炮制、傳播虛假或誤導性信息的行為。查處通過第三方測評機構開展虛假評測等方式,故意抹黑、打壓競爭對手的行為。查處故意傳播他人編造的不實信息,實施商業詆毀的行為。
《通知》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深刻認識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執法行動的重要意義,從創新發展、高質量發展的大局出發,統籌把握監管執法和促進發展,強化責任擔當、抓好工作落實,不斷拓展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深度和廣度,切實解決影響公平競爭的難點堵點問題,著力服務宏觀經濟運行,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著力維護公平交易,著力激發市場主體創新活力,推進工作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進一步提升我省市場競爭整體質量和水平。
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要及時研究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行動方案,明確任務要求,細化工作措施,強化人財物各方支撐,做好工作保障。對重大案件線索,實時跟蹤查辦進展,加強指導調度,重要情況及時上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專項行動重點案件的指導,及時協調和解決執法辦案中遇到的法律適用等問題。及時總結提煉專項執法中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舉措,務求取得執法實效。
加強分工協作,形成執法合力。充分發揮反不正當競爭協調機制作用,加大成員單位政策研商和問題研究力度,對跨區域、跨系統的案件,推動在信息溝通、線索移送、執法聯動等方面多向協同、有效銜接,形成執法合力。大力倡導競爭政策,推動競爭政策實施。要及時向當地政府領導報告,加強與有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理解和支持,力爭專項工作取得實效。
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執法效果。突出重點,加大執法力度,對關系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實施精準打擊、重點突破。專項行動按三個階段開展,通過集中整治、集中曝光、集中宣傳,強化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4月至6月聚焦網絡領域開展治理,7月至9月聚焦民生領域開展治理,10月至12月聚焦商業標識、商業信譽保護問題開展治理。省局將通過重點區域督導、實地調研督導、掛牌督辦、指定交辦等方式加強督促推進。
堅持創新突破,構建長效機制。委托第三方對網絡直播帶貨中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商業詆毀等違法行為開展監測,及時發現案件線索,提升監管執法精準性、有效性。堅持以監管促進規范、促進整改,以規范保護創新、保護發展,及時總結執法經驗,研究完善相關制度規則,豐富政策工具箱、強化制度保障。
加強輿論宣傳,提升行動效果。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總結、宣傳執法成效,加大法律解讀力度,提高政策傳播聲量。結合反不正當競爭法實施30周年這一重要時間節點,結合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等專項工作,多形式多維度宣傳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的執法實踐、規則完善、領域創新、宏觀效應等,發布典型案例,加大以案釋法力度,震懾違法分子,著力凝聚社會共識、提升社會影響,為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公平競爭環境。
加強報告制度,強化督查通報。各地要定期總結經驗、分析典型案例,在專項執法行動中遇到重大疑難問題,及時向省局報告。對省局轉辦、交辦、督辦以及自行發現的重大案件線索,要依法跟蹤查辦進展,加強指導調度。省局將通過適時組織交叉督查調研、通報工作成效等方式,推動專項執法行動取得實效;同時,對有普遍借鑒意義、可復制的工作方法、經驗進行推廣。[責任編輯:彭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