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助力民營企業發展,優化營商環境,完善鼓樓區食品經營單位市場退出機制,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省率先出臺《關于食品經營許可證依職權注銷程序的指導意見(試行)》,系統性填補注銷程序空白。
“食品經營許可證依職權注銷”是食品經營單位發生應當依法辦理食品經營許可注銷手續但卻未按規定辦理的法定情形,市場監管部門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注銷食品經營單位的食品經營許可登記的行政行為。
“食品經營許可證依職權注銷”適用于食品經營許可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食品經營者主體資格依法終止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的依職權注銷。《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37條所規定的第三、四、五項情形,暫不適用本《指導意見》。
注銷程序
1、收集名單
由各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收集存在相關情形的食品經營單位名單。
2、現場核查、限期催告
通過現場核查、電話聯系等方式通知引導食品經營單位主動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注銷手續。
3、復核、確認名單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名單進行復核,確認擬依職權注銷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名單。
4、公告注銷
無法聯系,以及已聯系但未按規定申請辦理注銷手續的食品經營單位,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政府網站進行公告,食品經營單位可自公告之日起40日內提出異議,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權利。
公告期滿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結合公告期內收到異議情況進行核查確認,再次確定依職權注銷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名單后,通過集體研究方式審定后向社會公告注銷決定。
依職權注銷的影響
1、食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作廢;
2、被依職權注銷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再納入本地在冊有效的食品許可登記統計數據;
3、許可證編號不得再次使用。(注意:被依職權注銷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食品經營單位提出主體資格恢復或繼續經營等合法證明文件的,可重新提出許可登記申請。)
下一步,鼓樓區市場監管將立足市場監管職能,積極探索建立食品經營者良性退出工作機制,提高食品經營許可證申領效率,為優化營商環境貢獻力量。[責任編輯:彭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