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福建省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會在福州召開。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fā)展“楓橋經驗”20周年大會精神,傳達福建省委書記周祖翼批示要求,通報表揚全省新時代“楓橋式工作法”先進典型,交流各地經驗做法。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海昆出席并講話,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李建成主持,省法院院長金銀墻、省檢察院檢察長侯建軍、武警福建總隊司令員張建超出席。
周祖翼指出,近年來,全省各級各有關部門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糾紛,有力維護社會安定穩(wěn)定。
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把握新時代“楓橋經驗”科學內涵和實踐要求,深化運用“四下基層”,堅持矛盾糾紛預防在前、調解優(yōu)先、運用法治、就地解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法治福建,為全省經濟社會發(fā)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會議強調,要結合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工作期間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實踐,堅持把黨的領導作為根本保證,切實把黨的政治優(yōu)勢轉化為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效能。要堅持把“矛盾不上交”作為目標導向,注重主動創(chuàng)安,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一線。要堅持把法治作為基本方式,不斷提高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和信訪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堅持把綜治中心實體化建設作為重要抓手,進一步夯實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基層基礎,推動新時代“楓橋經驗”福建實踐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