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德市自然資源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海域海島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分別從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引領、嚴格保護自然岸線、加強無居民海島保護利用、加快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強化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規范養殖用海管理、落實地方主體責任、加大海域執法巡查力度等8個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通知指出,自然岸線保有率納入沿海地方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將海岸線修測成果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嚴格限制建設項目占用自然岸線,建立自然岸線儲備庫。對破壞自然岸線的行為,督促責任主體限期整改并組織修復,涉嫌違法的及時移交執法機構查處。同時,對占用自然岸線的建設項目新產生的岸線盡可能修復為生態恢復岸線。
通知強調,沿海縣(市、區)、鄉(鎮)政府是海域海島資源保護的責任主體,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建立健全縣、鄉兩級責任監管機制,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對涉海的中央環保督察和海洋督察發現的問題,立行立改,嚴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各級海洋執法機構要開展轄區內海域常態化巡查監管,及時發現違法苗頭,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
下一步,自然資源部門全面履行海域海島管理職責,建立與自然資源部寧德海洋中心共建機制,加大監管力度,強化各涉海部門的協調配合,對轄區內項目用海、自然岸線、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實行全過程監管。(陳文)